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所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4-22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研究所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研究所在科研团队建设、与企业协同创新、政府决策咨询、学科交叉创新创造方面的作用,力争形成一批有突破性的科技成果。现开展研究所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研究所的基本要求

1.根据依托学科的实际需求,设立一个主干研究方向,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若干相对稳定且紧密切合的支撑方向;研究所团队拥有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原则上研究所总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

2.研究所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所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研究所学术梯队合理,原则上4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

3.在科研方面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有必需的科研场所和基本的实验条件,研究所负责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所建设工作。

二、研究所分类

鼓励研究所分类发展。根据研究所依托学科特点和优势特长,分为基础研究为主、应用研究为主、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为主型研究所,研究所专心做好相应类别的工作。

基础研究为主型研究所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冲击国家“卡脖子”甚至国际一流的重大科学问题,潜心探索、长期攻关,实现更多原创发现,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开辟更多新的领域方向,产出更多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原创成果。基础研究为主型研究所的主要成果评价包括:科研成果的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等。

应用研究为主型研究所应重点关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政府智库建设,力争在产业技术发展和政府决策咨询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成果。应用研究为主型研究所的主要成果评价包括:理论应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为主型研究所要重点对接企业需求,加强长三角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以“四技服务”为抓手,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进步,社会生产力得到发展。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为主的研究所主要成果评价包括: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广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实际贡献等。

三、其他事宜

1.学校现已存在的研究所,请总结支持建设以来取得的科技成果和科技进展情况,并填写工作计划表(附件2)制定新一轮的工作任务目标。亦可组建新的研究所,每个研究所负责人只能组建一个研究所。

2.研究所的组建可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方式,鼓励学科交叉组建申报。

3.关于经费来源,研究所可选择自筹经费,亦可选择学校资助。学校资助类研究所属于竞争性项目,视学校经费情况择优选拔,根据“揭榜挂帅”的任务量提供经费额度。

4.研究所的考核周期为两年,学校资助类研究所每三个月要书面汇报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第二年资助额度根据前一年的工作推进情况来核定。

5.请于428日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交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sen@sdju.edu.cn

联系人:李森

联系电话:38223013

 

附件:

1.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所管理办法(试行).docx

2.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所申报表(工作计划表).docx

科技处

202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