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生户籍管理的相关工作及其流程

发布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09-05


有关学生户籍管理的相关工作及其流程


相关政策:

  1. 上海生源及非上海生源但在上海参加高考的:户口

  2. 迁入本校,

  3. 非上海生源且未在上海参加高考的学生:户口凭自愿可迁入本校,相关工作及流程见下方。

  4. 专升本及考插班生过来的新生:原就读学校为上海市院校且户口已经迁入该院校的,可凭自愿迁入我校,相关工作流程见下方;其它情况不能迁入。

办理项目:新生入户

工作流程:

  1. 新生按自愿原则,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2. 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辅导员。户口迁移证上右上角要用铅笔写好二级学院、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在户口迁移证后面。专升本及插班生考过来的新生,需提供原单位的个人户口页复印件(单位盖章,要求同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学院在收齐户口迁移证后,按要求填写好户籍迁移登记表,按保卫处通知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及表格一同交到保卫处,逾期不再办理。

  4. 保卫处携录取清册到市教委开同意落户批复,因各省市录取清册到达的时间不同,需等候一段时间。

  5. 保卫处携同相关材料,至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6. 拍摄二代身份证照片:由保卫处安排时间、地点集中拍摄二代身份证照片,学生需主动关注二级学院相关通知,如果错过需在保卫处通知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派出所拍摄,过了时间段没去拍照的不能落户,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以上完成后落户完毕。

办理项目:开具户籍证明

适用范围:学校集体户内的学生需办理护照、签证、公证、结婚、工作面试等。

程序:本人凭身份证、已注册的学生证前来复印户口页,再带上教务处开具的在读证明到临港新城派出所、碧江路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不可代办。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市民云”APP,访问“随申办”,自行上传材料,待审核通过后自行彩色打印即可。

办理项目:毕业生户口迁移

工作流程:

1. 毕业生在校最后一个学期,二级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辅导员会将《户籍回迁确认表》发放到各班级,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迁回原籍、考取外校、迁往外省市单位,落户上海),确认回迁地址、联系电话。

2. 回迁地址为迁回原籍的学生,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通过二级学院派发给学生。

3.    回迁地址为其它地址的学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到派出所自行办理《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20天。

4.   本人凭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去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工作。

备注:

临港新城派出所地址:上海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565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电话:68283028

上海闵行区碧江路派出所地址:闵行区兰坪路3521号   

办理时间:每天830--2000电话:2406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