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申请2017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邵弘 发布时间:2016-12-01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依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启动实施2017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基本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截至20171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六)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二、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级:团队资助3050万元;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重点:经济金融、文化艺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等。

三、申报方式

(一)所有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受理时间:2016125—2017113

9:00—11:30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厦4楼(梅园路77号)

咨询电话: 32511516

D类申请须于201716前提交材料后,待审定。

(二)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在线填报时间:201612159:00—201711116:30

在线填报步骤: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或拨打科技服务热线电话80082051144008205114

四、交送材料时间
1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份,并按规定签字。材料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请申请人在201711215点前将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

五、本项目为省部级。

浦江人才.doc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