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和学校要求,现就集中清退、统一销毁无查阅价值的过期内部、涉密文件及资料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销毁文件及资料的范围
1.按规定需要清理回收销毁的无保存价值的过期涉密载体(含电子信息存储载体、纸质载体、光盘等);
2.经鉴定已超过保密期限、无保存价值、确需销毁的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3.各种已作废、有保密要求的内部资料、内部刊物;
4.本校产生的属于保密或内部性质的资料;
5.无保存价值的涉及教职工、学生重要个人隐私的资料。
二、受理流程
1.销毁非涉密纸质文件资料(如重大考试试卷、内部刊物、学校文件、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材料等)的部门、二级学院,请先装袋、装箱,做好记录,经本部门、学院领导同意后,于11月14日(本周五)下班前联系保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2.销毁涉密文件资料,须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送到保密办公室,切勿私自销毁。
3.保密办公室根据登记备案情况安排集中清退、统一销毁,将另行通知有销毁需求的部门、学院具体的装车时间和地点。
三、装箱要求
1.电子信息存储载体、纸质载体、光盘等,请分开打包;密级与非密级分开打包。
2.请勿夹带文件夹、长尾夹、回形针等无关杂物。
3.打包时请注意打包箱完整密封,如有破损将予以退回。
四、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物资回收站(店)、个人流动摊贩等出售所有符合回收范围的涉密、内部文件资料。
2.凡因擅自出售涉密、内部文件资料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38223321费老师
谢谢配合。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