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杨婷 发布时间:2023-11-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提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量,充分调动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总结工作经验,树立优秀典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3年度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直属单位

(二)资产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1. 在校工作满1年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2. 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对本年度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

3. 各二级单位最多推荐1人

二、 评选条件

(一)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所有人员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各自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2. 部门领导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负责,资产使用人爱护公物,科学使用

3. 贵重仪器设备按要求做好使用情况和检修保养情况记录

4. 按规定时间进行资产清查,及时完善部门二级台账,资产信息完整率达到100%,且做到账物相符

5.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6. 积极做好资产安全、防护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资产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掌握自身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 掌握本部门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资产增、减、变动信息,做到帐相符

3. 在业务上接受资产管理处的指导,协助资产管理处对本部门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4. 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合理配置与调配本部门资产,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反映在资产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 能对本单位日常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 坚持原则,有正义感,敢于追查有账无物的原因,勇于披露产损坏、丢失等不良现象,谨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 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由各二级单位申报或推荐,并填报《2023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12023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2),2023年11月27日16前报送资产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推荐表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3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zcglc@sdju.edu.cn

材料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文字简练。

根据各单位申报和推荐材料,资产管理处结合本年度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年度盘点抽查情况进行考察和评审,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审议,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奖励

评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4个,资产管理先进个人4名,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 2023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3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