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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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上海市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1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申报教材(1本或1套)

2.电子材料: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格式为PDF文件)。

3.二级学院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填写《“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并于122216: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3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uanwg@sdju.edu.cn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评审、遴选,按照推荐额度确定报送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附件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请表.doc

附件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pdf

附件4.上海市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