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6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稳定,根据上海市教委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

202111日──1231

 二、考核部门分三大类

         一类部门:资产经营公司(上海昂电实业有限公司)、工业技术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总务部、基建处

         二类部门:学生处、电气学院、机械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凯劳智能制造学院、高职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

         三类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财务处(招标办)、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李斌技师学院)、体育教学部、信息化中心、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审计处、工会、团委、高等技术教育研究所(质量评价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纪监综合办、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三、考核内容

    各部门考核总指标和分类部门考核指标,按不同的内容考核。

     一类部门考核指标为: 例会贯彻、情报信息、门窗电、自我防范、安全检查、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外来人员管理、

     二类部门考核指标为:例会贯彻、情报信息、门窗电、自我防范、安全检查、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违纪率、学生管理教育

     三类部门考核指标为:例会贯彻、情报信息、门窗电、自我防范、安全检查、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

 四、考核方法及原则

      1. 采用评分的方式考核。

      2. 基本程序为:各部门从网上下载本部门相应类别的考核表,并对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评打分,主要所做工作以条点的形式撰写本部门安全工作总结。

      3. 根据2021年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由校领导小组负责定等级。

      4. 保卫处的综合治理工作,直接由校领导小组负责定等级。

      5. 学生处的二类考核表格安全防范的考评分值以二级学院该项的平均分值定。

      6. 考核结果与2021年度考核奖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检自查工作。要层层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改。仔细梳理本部门、本学院各类安全隐患,对查找出来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三)加强教育,营造氛围。要集中开展寒假前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要针对冬季安全工作重点,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引导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保证假前、假中的学生安全。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要全面总结今年安全工作,仔细谋划明年思路。各部门要在20211217日前,将2021安全工作总结、综合治理考核表及2022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保卫处。联系电话38223046,电子信箱:yijx@sdju.edu.cn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综合治理考核表

上海电机学院综合治理考核表.doc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