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我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于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各学院、中心、部门要本着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不重不漏,理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
具体工作方案请登录,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应用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查看通知通告。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本次清查盘点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总务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