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就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学校放假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周六)上班,执行9月20日(周一)的教学任务。
9月18日的原教学任务由学院自行调整安排,并办理调课手续。9月19日(周日)如有教学任务,则按原教学计划正常进行。
2.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其中9月26日(星期日)执行10月5日(周二)的教学任务;10月9日(星期六)执行10月6日(周三)的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师生员工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非必要不离沪。学生确需离校离沪、教职工确需离沪的,按照学校现有防疫工作要求执行。
2.离校、离沪师生员工要做好日常防护、行程记录及健康观察,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离沪师生员工要在返校前一天向部门、学院报告离沪期间本人及同行人体温测量记录和就医情况。返沪后14天内要做好健康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
4.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电话
1.学校总值班:38223822。
2.保卫处值班:38223110,38223048(临港);64356110,64352110(闵行)。
3.后勤值班:38223365(临港);13601809258(闵行)。
上海电机学院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