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上海电机学院关于秋季学期教职员工返校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9

各位教职员工:

因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教职员工(含社会服务单位人员)返校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分类管理要求:

1.所有教职员工须在返校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观察。

2.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及直辖市所在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

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学校(或所住宾馆)报告,并落实如下管理措施: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申请返校;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教职员工,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申请返校。

3.其他从外省市来沪返沪的教职员工须提供出发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返沪,返沪后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申请返校。

4.来自或途经过去21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调至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实施7天集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合理安排1次新冠 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 天自我健康管理。

5.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前14日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自离开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内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抵沪之日起计算),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

6.教职员工的同住家人有返校前21天从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情况的,相关教职员工返校时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7.境外返沪的教职员工,入境后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管控措施,持健康码绿码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

8.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的,暂不返校报到,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后1个月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9.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本市相关要求完成隔离观察后,需再进行14天集中(居家)健康观察且再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10.在新增本土病例流调过程中,被通知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教职员工,应在完成14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方可申请返校。

11.来自或途径本市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该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校。严格按照本市发布的区域界定。

二、返校工作安排

教职工符合健康要求并完成返校申请程序的,可以返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校。

返校当日,教职员工凭校园卡、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校。需持出发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返沪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在入校时主动出示。

返校教职工如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者,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

三、暂缓返校教职员工的安排

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沪到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处理,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登记并报告给教师工作部。对教师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及时掌握情况,统筹协调,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

对于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教师,二级学院要提前排摸统计,做好课程教学的替代方案,确保所有课程能正常开展教学。




上海电机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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