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 校内申报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乔燕华 发布时间:2021-07-15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持续推动本市来华留学教育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2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上海市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市教委将在各校自建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新一轮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工作。此项评选为省级精品示范课程评选,通过的课程将被授予“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证书。

一、申报条件

1.参评课程应是本市普通高校主要面向国际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前期有一定建设基础和专业建设规划,尚未获得过本课程证书。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已获该称号的课程不再重复参评,原证书有效期不受限,继续有效。

2.参评课程应有本科一流专业、重点专业或重点培育建设的全英语授课专业作为支撑,在高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突出成绩。

3.参评课程应有高水平的课程负责人和优秀的教学团队,其中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团队授课应受到学生高度肯定,形成鲜明的课程特色,在本市高校来华留学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4.课程视频应提供该课程有效课程网站或网上课堂链接,单个授课视频时长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知识点总数不少于10个。视频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式和教学成果,且必须有师生互动环节。

5.高校须切实加强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参评课程如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或课程负责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不予立项评选。

二、校内申报与推荐参评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填写《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表》(附件1)。

2.录制8-10分钟说课视频(内容要求: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视频中需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少于3分钟)。说课视频可采取英文或中文关于8-10分钟的说课视频,可以使用中英双语,其中使用英文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3.9月1日前将附件1(一式三份)以及说课视频提交二级学院。

4.二级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后于9月5日前将经过初步审核的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附件1(一式三份)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13),电子版发送至shiye@sdju.edu.cn。

5.教务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课程进行遴选,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的课程。

6.获得推荐参评资格的课程将开通相关课程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按照要求在申报平台上填报。10月18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获得推荐参评资格的课程需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课程视频录制、上传、课程网站或网上课堂链接上传。市级评审时,如所提供链接无效将不能参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课程申报资格:对于曾获得《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证书的,此次不予申报;对于曾获得该证书之外的其他课程,如通过“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审核或者获得“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此次可以申报,但新申报课程须与之前课程有区分度,区分度主要是对专业建设的支撑度,高校如何形成专业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申报课程必须是校内三个国际学生英语授课专业(自动化、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相关的英语授课课程,且需在校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市场营销英语授课国际学生专业开设不足三年,本次无法申报)。

2.附件3为校内遴选通过的课程进行市级申报时参照的指标体系,申报教师可提前参阅。其中一级指标第五点由学校提供,课程负责人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3.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参评流程或申报材料等事项有疑问,可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石冶,电话:18964586193。



附件:附件1 2021年上海高校来华留学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1年度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 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指标体系.pdf


 

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