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3-2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的指示和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切实做好上半年各项创新创业赛事的准备事宜,决定启动我校2021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市创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具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2021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主要面向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在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方面有浓厚兴趣,具有较高的主动学习精神。

2、学生对项目选题要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

3、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学生在项目实施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保证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1年项目);各项目参与者(含项目负责人)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学院联合申报项目,鼓励高低年级学生搭配。

5、指导老师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历的讲师,长期致力于教学,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每位教师原则上指导1项。其中,近三年有无故中止项目经历的不能担任指导教师。

三、立项分配原则

1、立项项目数分配

严格遵守市级科创项目立项数为申报项目的1/2原则。按照有效的申报项目数的1/2作为基础额度,参照往年立项数、管理规范性、中止项目数及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适当增减。其他未立项为市级项目的,可立为校级项目,由各二级学院进行管理和培育,作为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考核的参考依据。各二级学院在下年度的市级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校级项目立项

2、立项经费分配

各学院申报项目时,要明确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结题时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要求结题)。学校会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采取打分制进行分配资助经费。

3、重点资助项目

为培育有潜力的科创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和竞争力,本着宁缺毋滥原则,学校将评审立项3-5项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资助,给予经费倾斜。每个学院可以申报不超过2项,由学校组织评审立项。

四、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

2、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3、自主实践:要自主设计提出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

4、符合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如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领域的选题优先考虑。

五、其他说明

1、鼓励往年有潜力的科创项目继续申报,把项目做深、做强;鼓励教师科研项目转化科创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

2、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业思维,提高创业能力,对于有潜力申报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市创项目优先立项资助。

3、各学院做好科创项目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和参加科创论坛等工作,加强过程管理。

4、有项目无故中止、延期不递交相关材料的学院,会减少下一年度的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5、各学院申报项目中,要并兼顾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比例。

六、工作安排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41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市级项目,完成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汇总排序上报教务处(含重点资助项目申报)(申请表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签字盖章))。

2416日~421日学校组织审核,确定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并上报教委。

3、教委评审后予以公示。

 

联系人:闫老师    邮箱:yanxm@sdju.edu.cn

 

教务处

2021323

附件一: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2021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