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涉及进口仪器设备需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活动。所有拟在2021年资金购买进口仪器设备的部门,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附件1,2),由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tbbgs@sdju.edu.cn,过期将无法受理。
特别提示:
1.论证通过后,学校将材料汇总报市教委、市财政等部门审批。
2.论证所需相关费由所属项目支出。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方式:38223209
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2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涉及进口仪器设备需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活动。所有拟在2021年资金购买进口仪器设备的部门,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附件1,2),由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tbbgs@sdju.edu.cn,过期将无法受理。
特别提示:
1.论证通过后,学校将材料汇总报市教委、市财政等部门审批。
2.论证所需相关费由所属项目支出。
联系人: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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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