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0〕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政府采购数额标准(货物、服务50万元,工程100万元 )以上(含)的采购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2、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推进时间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3、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充分考虑采购流程时间的延长(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天)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加强采购的计划性。为保障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支付,请及时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发送至招投标办公室邮箱(ztbbgs@sdju.edu.cn)。
特别提示:
请以招标采购项目为单位填报,各采购部门不得将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类别的采购项目以拆分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招标名称和对应的金额一经公示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须重新发布意向公开。
附件1: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0〕10号.doc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38223209
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