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2-22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1﹞16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关于开展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沪教委科〔2021〕8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上海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效应,总结2014年至2020年上海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工作成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

二、各单位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按要求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sen@sdju.edu.cn。报送电子材料时,不同申报人的材料应分文件夹存储,并以“成果名称+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限报1项。成果奖评审按照申报成果等级分类开展,申报人必须选择申报成果等级,提交申报材料后一律不得变更。

四、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nsaes.org.cn/)中查找和下载。

附件:

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3.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联系人:李森

联系电话:38223013

 

科技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