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2-01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1] 9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科委通知网址: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129/0b80f5794b914e3a8e403b88882658a5.html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开发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24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1.课程和课件的内容应当聚焦一个或者两个具有相关性的科普主题,主题可以是但不限于“科学精神”、“公共安全”、“绿色发展”等。2.课程和课件应当只聚焦一类目标人群,符合目标人群接受普及教育的特点。例如,青少年、城镇劳动者、农民、社区居民或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3.课程和课件应当充分运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详见附件链接中的案例模板)。4.课程和课件的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5.项目成果应当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验收前,项目成果应在线上线下广泛传播,在具有广泛影响的互联网平台、专业网站、新媒体等累计覆盖人群(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

评审方式: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二、新媒体科普短视频创制与推广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34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考核指标:1.新媒体科普短视频应当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三大领域中的一个领域,围绕该领域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2.视频内容与形式应当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征,公众易于接受。3.视频的格式应当符合或者不低于附件所列的技术标准。4.视频时长应当在60秒至90秒范围内。5.项目执行期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00条视频。6.项目成果应当广泛推广,其中在互联网平台每条科普短视频的浏览量不低于2万次。7.项目成果应当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评审方式: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学会科普活动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24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策划形成一套科普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打造学会科普品牌。2.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集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于一体,贴近百姓现实需求。3.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宣传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科普竞赛等。4.根据活动方案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低于1000人。其中,每季度举办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活动。5.活动信息应当在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申报主体要求:1.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备案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申报。2.申报主体应当得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且没有在研的“学会科普活动”项目。

申报材料: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评审方式: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212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结合高校特色学科,设计制定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包括不少于10个科学创新小课题(含科学实验课程),每个课题不少于10个单元(每单元4个课时)。2.建立“工作站+实践点”的运行体系,每个工作站应当设立不少于4个实践点(实践点由市科委、市教委统筹安排),实行站长负责制。3.项目执行期内,每个实践点培养学生不少于30位,工作站合计培养学生不少于120位。

申报主体要求:1.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可以申报。2.高等院校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系、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评估结果应在B+(含)以上。3.已承担“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的高等学校所属学科(系、院)不得申报。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27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3216:30

四、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校内申报说明

全校限申报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科普活动)》(电子稿)交至所在部门科研秘书,各部门于2021219日中午12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tongg@sdju.edu.cn,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待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科普活动).doc  

附件2: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项目视频技术要求.pdf


             科技处

                                                                                                          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