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沪电机院委组〔2020〕31号)的部署,推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将“四史”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到位,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特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四史”学习教育创新项目,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党员队伍特点,以及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安排,积极探索有利于调动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积极性的做法,倡导有利于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的措施,切实提升学习教育实效。通过项目建设,让基层党组织的广大党员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项目申报对象
二级党组织集体申报或基层党支部单独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真实性。项目要来自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项目要针对基层党组织“四史”学习教育的实践,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
(3)实效性。项目应对“四史”学习教育具有推进作用,得到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认同。
(4)典型性。项目的开展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项目组织实施
(1)申报基层党组织填写《“四史”学习教育创新项目申报表》,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507室,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sdju.edu.cn);第二批和第三批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分别在9月初、10月底进行。
(2)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申报材料综合评议,报校级会议审议认定后,颁发创新项目证书,成果进行集中展示。
工作联系人:时晓建,38223282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