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申报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在总结关于新工科建设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已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结合《项目指南》(具体见附件)的选题方向开展申报,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经过校内遴选和公示等程序,择优2项推荐到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委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并遴选产生上海市级项目。
3.各学院也可以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行业协(学)会向上报送相关项目,如果有请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4.请学院按照要求填写申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3月23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
教务处:袁伟光,E-mail:yuanwg@sdju.edu.cn
教务处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