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01-07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0﹞04

                                                                                               

各二级学院、部:

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采用网络推荐、申报项目的方式(网址:http://www.cmiao.com.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技术发明类;

2、科学技术进步类,包括:

1)技术开发类项目;

2)工人技术创新项目;

3)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项目;

4)科技图书与科普类项目。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0)是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

1、推荐书主件部分

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机械奖励申报系统,并按照《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材料

必备附件:

1)技术评价证明。近三年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技术评价证明。

2)科技查新报告。近三年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3)核心知识产权证明。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批准或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证和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相关论文和专著等。

4)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5)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71231日之前应用)的主要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材料,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其他附件:

6)申报软科学、标准检测、科技图书与科普等类项目,需提供软科学研究报告最终搞封面、目录及简介(800字以内);标准检测、科技图书与科普等正式出版物的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7)工人技术创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8)科技成果登记证书(非必须)。

9)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附件材料总数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格式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3.推荐书主件部分通过系统提交后生成带条码正式版后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一致),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4.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宋体小四号字,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1份。

5.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推荐机构或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三、其他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整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32019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已经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网评或初评会)但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在2020年度再次推荐,可隔年再次推荐。

4、凡已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网评或初评会)的推荐项目,不得修改和撤销。

5、推荐项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

四、推荐时间

1、网上推荐时间。自202011800起至3311600止。逾期网站系统平台关闭不再受理。

2、纸质推荐书递交时间。各申报单位纸质推荐书(含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46日前递交至科技处621室,逾期未收到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柳华

联系电话:021-38223024


                                                                          科技处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