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和学校2019-2020学年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1月1日(周三)放假,教学方面不涉及课程调整。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2020年1月11日—2月14日为寒假,2月15—16日学生报到,2月17日起开始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2020年1月11日—2月13日为寒假,2月14日正式上班。
三、有关要求
1.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重要事情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放假前,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加强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楼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各部门要加强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关心师生生活,确保全校师生平安祥和地欢度新春佳节。
4.各部门要在认真落实和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寒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