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上海电机学院2017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评聘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办法,请参看《上海电机学院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沪电机院人〔2015〕210号)(详见附件)。
另补充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如下:
(1)讲师、助理研究员:
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研究实习员职务;
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研究实习员职务;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研究实习员职务,并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工程师、实验师、馆员:
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担任3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担任5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担任7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二、申报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提供并分装所有相关纸质材料,于9月15日前报至各二级学院(部门)。
2、由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各类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考察,填写相关意见及考核聘任小组意见,并核对教师本人填写的信息登记内容进行汇总。请各部门在接受个人递交材料时注意检查档案袋分装要求。
3、各部门于9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以及已签字盖章的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表格请发送至wanghh@sdju.edu.cn)统一送交临港校区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及中级学术评议,并提交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讨论审议,并报请学校聘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02
1-上海电机学院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doc
人事处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