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开展2017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骋 发布时间:2017-09-09


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上海电机学院2017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评聘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办法,请参看《上海电机学院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沪电机院人〔2015210号)(详见附件)。

另补充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如下:

1)讲师、助理研究员:

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研究实习员职务;

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研究实习员职务;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研究实习员职务,并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工程师、实验师、馆员:

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担任3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担任5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担任7年及以上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职务。

二、申报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提供并分装所有相关纸质材料,于915日前报至各二级学院(部门)。

2、由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各类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考察,填写相关意见及考核聘任小组意见,并核对教师本人填写的信息登记内容进行汇总。请各部门在接受个人递交材料时注意检查档案袋分装要求。

3、各部门于922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以及已签字盖章的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表格请发送至wanghh@sdju.edu.cn)统一送交临港校区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及中级学术评议,并提交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讨论审议,并报请学校聘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02

1-上海电机学院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doc

2-申报材料要求.doc

3-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xls

4-班主任(或管理)工作证明表样.doc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doc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doc

7-部门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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