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2017年是学校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为了保证规划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弥补规划对现实形势变化反应迟钝和规划编制可能存在的缺憾,保证我校决策运行得更科学合理,现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上海电机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修订工作。现将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上海电机学院“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总规划)、各专项规划、各二级规划。
二、修订工作原则
1、全面评估,重点突出。要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行评估,分析难点问题和实施效果。
2、定量分析,定性判断。既要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等的完成和执行情况有一个综合的定性评估,又要对一些重要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作出定量分析。
3、充分论证,明确结论。根据分析和判断,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
4、自评为主,内外结合。以学校自评及自我修订为主,并适当约请社会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同时,利用网络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深入的师生调查和咨询工作,提高规划评估与修订的客观性和师生参与度。
三、修订工作内容
1、评估发展目标实现程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2、提出修订建议。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已有的发展基础和当前的发展形势及政策变化,提出目标和重大任务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建议。
3、修订已有规划。
四、修订工作组织分工
1、组织架构
在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修订工作。秘书单位设在发展规划处。规划研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的修订工作。根据人员变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孙培雷
副组长:胡晟、杨若凡
成员:宦秀芳、陈信、黄兴华、焦斌、张川
规划研究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晟
副组长:杨若凡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任务分工
学校“十三五”规划修订工作,由发展规划处组织推进,各部门分工协作。
(1)7个专项规划秘书单位组织开展本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项规划,由秘书单位牵头组织完成,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协助。
(2)发展规划处负责在各专项规划评估与修订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学校“十三五”规划(总规划)修订稿。
(3)各二级规划所在单位参照学校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做法,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十三五”规划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到规划处备案。
3、工作路线
全面动员,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时的组织架构,专项规划先启动修订工作,以此为基础,修订学校“十三五”总规划,最后根据总规划和专项规划修订各二级规划。
五、修订工作进度安排
1、前期评估与调研阶段(7-8月)。各专项启动自评工作,评估发展目标实现程度,并开展相关调研。
2、规划修订阶段(9-10月)。9月初,各专项规划汇报调研与评估结果,并结合形势变化和学校中长期战略目标开展专项规划修订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在专项规划修订的基础上,完成总规划的修订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3、意见征求阶段(11月)。在广泛讨论、意见咨询的基础上,形成总规划和专项规划定稿。
4、二级规划修订阶段(11-12月份)。以总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结合二级学院实际,组织完成对各二级规划的修订工作。12月底前,各二级规划单位将修订后的规划报规划处。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于暑假期间开展广泛调研与前期评估工作,并根据目前规划实施情况,填写附件2表格(数据统计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并于9月11日前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sew@sdj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