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邵弘 发布时间:2017-02-28

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2017227日开始受理网上申请。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1号)、《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2号)和关于公布《关于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3号)等进行,请申请者上网(网址:WWW.fzzx.sh.gov.cn89)查阅以上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后再填写有关申请材料。

一、评奖范围:

    20151月至2016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我校教师可参与申报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注:研究成果不限于市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成果,只要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均可申报),请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踊跃申报。每位申请者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二、网上申请受理日期:

2017227日至201732724时止,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为避免网络拥堵导致申报延误,请申请者尽早完成网上信息填写。

三、申请步骤分两步:

1、申请人申请评奖,应当首先进行网上申请,按有关要求和说明填写、提交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并需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需另提交成果光盘)。文本上传网上申请系统,经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书。

2、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2)研究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3)研究成果摘要(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此外,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还须同时提交报告光盘。如评奖办认为有必要,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内容进行变更;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四、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不仅是对全文进行缩写,还要包括研究成果重要观点、论证、创新点和对策建议等内容,要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汇编出版获奖成果摘要,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7328日下午3时前。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此日前上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进行审核,报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办。

1.第十一届评奖活动实施办法.pdf2.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pdf3.奖励规定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