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上海电机学院2016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评聘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参看沪电机院人〔2015〕210号文《上海电机学院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提供并分装所有相关纸质材料,于9月9日前报至各二级学院(部门)。
2、由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各类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考察,填写相关意见及考核聘任小组意见,并核对教师本人填写的信息登记内容进行汇总。请各部门在接受个人递交材料时注意检查档案袋分装要求。
3、各部门于9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以及已签字盖章的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表格请发送至hr@sdju.edu.cn)统一送交临港校区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及中级学术评议,并提交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讨论审议,并报请学校聘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02
人事处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