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程序 1、各部门限申报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于6月17日将相关材料上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发送至hr@sdju.edu.cn。 2、人事处汇总,提交学校讨论。 3、确定的推荐人选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三、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学院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2.《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勿擅改格式),评审表中须分别粘贴彩色照片。 3.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楷体注明学校和姓名)。 4.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5.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表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8223002 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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