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我校国外访问学者办理因公批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29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外访问学者的出境审批手续,本年度我校国外访问学者由学校统一向上海市外事办公室报批,获得因公批件后国外访问学者方可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已获教委审批通过的我校国外访问学者,应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以下材料,以办理因公批件手续。

具体材料如下:

1、邀请函扫描件及翻译件。

2、邀请方学校、部门简要介绍。

3、双方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4、访学各阶段简要安排。

5、拟出发、返抵日期。

6、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姓名拼音、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出生地(省份)、户籍地(省份)、现任职务。

 

联系人:陆心怡   电话:38223039  邮箱:luxy@sdj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