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外访问学者的出境审批手续,本年度我校国外访问学者由学校统一向上海市外事办公室报批,获得因公批件后国外访问学者方可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已获教委审批通过的我校国外访问学者,应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以下材料,以办理因公批件手续。
具体材料如下:
1、邀请函扫描件及翻译件。
2、邀请方学校、部门简要介绍。
3、双方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4、访学各阶段简要安排。
5、拟出发、返抵日期。
6、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姓名拼音、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出生地(省份)、户籍地(省份)、现任职务。
联系人:陆心怡 电话:38223039 邮箱:luxy@sdj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