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同学:
为了更好的做好2014年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学校自 2014年1月2日起开始统计留校的学生人数及名单,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留校同学注意保护个人生命及财产安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文明住宿;
2、登记方式:寒假期间有意留校住宿的学生请向各自二级学院辅导员处进行登记。注意:有分跨两个校区的二级学院请分别进行寒假留校名单登记;
3、二级学院将学生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同时确定2014年1月27日中午(暂定)留校参加迎新座谈会的名单,并在落款处签上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姓名,便于联系;
4、登记内容:登记时须注明下列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宿舍 (**#***) | 寒假留校起止时间 (**月**日至**月**日) | 1月27日(暂定)是否留校参加迎新座谈会 | 联系方式 | 备注 |
5、登记时间:2013年1月2日起—2013年1月13日12:00止;
6、汇总时间: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登记截止后于1月13日15: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稿邮至学生处园区办公室周洁老师:zhouj@sdju.edu.cn;
7、在登记时间截止以后,如还有学生需要在寒假期间留宿的,则须经二级学院签字同意(或由主管生活园区工作的辅导员向所在校区的公寓部电话确认)后方可留宿;
临港校区 喻萍涛: 38223398 18939738143;
闵行校区 孙洁: 64300980*3015 18964586581;
闵行西区 王雪娟: 64306661*3052 13916688633;
8、特殊情况:在登记时间段内,虽然已经登记了1月27日(暂定)留校住宿参加迎新座谈会,但是因故不再留校,请及时向各自的二级学院注销已登记的申请信息,二级学院在接到学生注销信息后做好记录并向学生处汇报;
9、原则上学生寒假留校均为本人就读校区,不做跨校区安排;
10、留宿学生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留意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寒假期间的服务公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寒假住宿资格,学校视情况根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学生处、公寓部
201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