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地总结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经验,选送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参评,学校决定开展推荐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获得2010、2012、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均可申报。
二、推荐程序
1.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于2013年11月26日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并撰写不超过5000字的成果报告、《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相关附件(包括:附件目录;成果鉴定表;教学成果应用及产生的社会效果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提交教务处专业管理科,所有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稿,电子稿发至jiaj@sdju.edu.cn。
2.11月27日-29日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
3.11月30日-31日成果完成人修改申报材料
4.12月2日-9日公示
5.12月10日-12日装订申报材料
6.12月13日提交市教委
教 务 处
2013.11.21
附件1: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意见
附件2: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4:《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附件5:上海电机学院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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