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开始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及同学按《学生手册》2012版(2013年第二次印刷版)中《“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评定办法》、《“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评定办法》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

1“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由学生进行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本学院的相关评定细则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德育综合测评结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受处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填写《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博学奖学金统计表》(请到“学生处网页> 表格下载>二级学院用表”下载表格,表内各学院人数为教务处提供,请勿擅自修改)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与电子稿一并上报学生处备案。上报截至日期为2013923日上午900。评选完成后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2、“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评定实行二级管理。由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定审核工作小组,并按有关比例和下拨金额进行评选和发放。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拟统一将各学院博学奖学金报销票签交校领导签字,故请各学院于2013925日上午900前将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的报销票签交学生处。报销票签完成后请各学院尽快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二、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

1、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内容为个人项目的,由学生本人填写《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奖状、证书)或照片(奖杯、奖牌),交所在二级学院(系)初审汇总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学生处;申请内容为团体项目的,由组织该活动的校内相关部门填写《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奖状、证书)或照片(奖杯、奖牌),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同时填写《卓越奖学金统计表》(请到“学生处网页> 表格下载>二级学院用表”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与电子稿一并上报学生处。本次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原则上对2013225日至201398日期间发生的内容进行评定。上报截至日期为2013930日上午900

2、本次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评定按新修订的《“优秀学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执行(具体见2013年第二次印刷的2012版学生手册或学生事务系统电子版),请各二级学院在评定时按新办法仔细审核。

三、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审核并认证学生申请,并将符合条件的汇总名单于918日前报团委复审并汇总排序,团委于925日前将名单报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系)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仔细审核,严格把握评优标准,宁缺勿滥。相关表格请到学生处网页下载。

学生处

20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