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同学
7月5日,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去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征兵资助工作总结会议。会议中明确指出“从2011年秋季开始,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考入高校的教育资助严格按财教[2011]538号文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所说的时间要求,在第一次取得高等教育资格前入伍并退役,后参加高考考上高校。关于学校自主招生的,目前都不在教育资助政策范围。”
自2011年秋季起,我校根据《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有关要求,先后上报了2011-2012学年和2012-2013学年两个年度的普通高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材料,共涉及的23人次的同学名单如下:
以上两个学年涉及的23人次的同学,因为不符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之规定,故不能享受教育资助。
特此说明。
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20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