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1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04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同学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有转专业愿望学生的反馈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原来各二级学院制定2013年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转专业考核选拔规则的基础上,经与相关学院沟通,特此增设经济、文学等学科门类专业接受转专业计划人数,详见附件“2012级可转专业人数公示表”。

    现就2013年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转专业报名对象:2012级在读本、专科学生。

    转专业报名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转专业条件:见学生手册《学籍管理条例》。

    转专业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

    1、6月3日-6月21日,各二级学院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2、6月28日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公布的转专业接收计划及二级学院审核意见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名单报请主管校长批准;获得批准后于暑假期间在教务处主页上发布正式的转专业录取名单。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5、获准转专业学生,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持学生证至教务处(临港校区文理楼225室)办理学生证更换手续并领取转专业证明书,学生持该证明书至新专业报到。

 

 

 

教务处

             2013年6月3日

2012级可转专业人数公示.xlsx (14.16 KB)
2013-06-04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