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为做好新专业设置工作,现将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依据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凡增设专业、增设第二专业或调整专业,专业名称无论是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专业,均属本次专业申报范围。
2.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公布的15个预警专业,原则上不得申报。它们包括:日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艺术设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广告学、电子商务、社会工作、交通运输。
3.根据学校2013年度责任目标,有新专业申报任务的学院包括电气学院、机械学院、商学院、数理教学部应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院系仔细阅读(附件1),首先确定欲申报专业归属。如申报专业名称在(附件2)的目录内,则属备案专业,申请时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如申报专业名称是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专业,则属审批专业,申请时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
2.拟申报专业需聘请校内外专家或企业专家5-7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进行专业设置论证,并签署意见。
3.各申报院系于6月26日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含申报表、专家意见表、培养计划、调研材料等)至教务处专业管理科(临港校区文理楼223),电子版请发送至jiaj@sdju.edu.cn。
4.经学校审批后,最后确定的新增专业或调整专业按教育部规定时间送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教务处
20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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