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现进行编号为:SDJU-2025150上海电机学院纤维及复材制造平台-预浸线体废气处理系统快速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数量、技术指标、质保期、验收要求等)
1. 项目概况
上海电机学院滴水湖实验室,面向未来低空经济、大飞机产业、深空探测等航空航天领域重大需求,规划建设纤维及复材制造平台、复材分析测试中心、极端环境材料表面处理平台。需引进相关成型加工设备、分析测试设备,为项目开发、课题研究提供基础硬件条件,同时可作为学生培养平台,及校企合作实践基地。现需采购一套预浸线体废气处理系统。
2. 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指标 |
1 | 预浸线体废气处理系统 | 1套 | 1. *废气净化效率:针对预浸工艺中常见的VOCs(如苯类、酯类、醇类),净化效率需≥90%; 2. *排放浓度限值:处理后废气需满足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如VOCs排放浓度≤60mg/m³,且无组织排放需符合使用环境浓度限值要求。 3. *处理风量:需匹配预浸线体的废气产生量,通常按线体尺寸、运行速度计算,设计为2000m³/h,需保证废气收集率≥90%。 4. *系统阻力:设备整体阻力通常≤2000Pa,以降低风机能耗,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5. *运行稳定性:连续运行故障率≤1%,单次故障修复时间≤24小时. 6. 能耗指标:根据工艺不同差异较大,活性炭吸附工艺的风机单位风量能耗约0.03-0.05kW·h/(1000m³)。 7. *低噪音风机(含内置消声结构或优化叶轮设计):将声压级控制在 75-85 dB(A),适用于对噪音敏感的使用环境。 |
*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为不响应处理。
3. 其他
1)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2)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3) 交货地点: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4) 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完毕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乙方提供设备验收所需材料,甲方签署验收意见。
5) 安装调试要求: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6) 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7)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全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出现故障报修后48小时内进行现场排障维修 。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5.8万人民币
2.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运输安装调试费、安装人员住宿、安装所需工具、验收检测费(含质保期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费、技术支持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付款,设备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四、报价提交方式及文件包含
1.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23日10:00将报价文件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行政楼127室。
2.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签字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联系邮箱;
5) 提供自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 无利害关系声明;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9)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0) 技术偏离表;
11) 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服务保障措施、人员配备情况等;
1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提交方式:送达(不接收快递)。
4.报价文件接收人:梁老师联系方式:38223209;
五、其他
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2. 成交结果将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3. 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如不能满足第一、二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5. 技术联系人:邱老师,联系方式:18800293853
6.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可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稿1份(U盘或光盘格式,不退还)。
7. 招标办汇总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满足实质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评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500元/人,3人组成),不提供发票;以签收单为准。
温馨提示:校内实行机动车管控,建议绿色出行。前来参加报价的响应单位如自驾前来,请将机动车停放于水华路300号校门对面停车场后,刷身份证进入校园,感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