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严把教学质量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9周至11周将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梳理剖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时间
第9-11周(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6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二级教学单位自查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档案资料
(1)教研室工作手册;(2)期末考试试卷、补考试卷;(3)教师教学工作记录册;(4)单开实验课程相关材料;(5)综合实验课程相关材料;(6)课程设计相关材料。
2.“教风”建设情况
(1)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投入情况;(2)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3)课前准备情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4)教学大纲执行情况;(5)调课情况;(6)课堂管理情况(含考勤等);(7)教学整体效果。
3.毕业论文(设计)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查看2021届毕业论文 (设计)归档材料等。
4.实践教学
本学期实验(实习)开出率及执行情况,实践环节执行及运行情况等。
5.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本学期激励计划制度建设、学生导师工作开展情况、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坐班答疑、晚自习辅导到位及开展情况、教学研究与观摩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监控情况、一流本科建设情况等。
(二)学校抽查
1.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补考试卷(含缓考试卷);
2.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
3.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4. 二级教学单位期中教学自查相关资料(工作计划、座谈会记录、学院原始检查记录等)。
四、检查标准
1.试卷
试卷按照审核评估相关标准进行检查,此外以下4个学院11个专业的课程试卷还需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提供课程评价报告、毕业要求指标点与评价课程关系表等资料(可为电子版)。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认证情况 |
电气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已通过 |
自动化 | 已受理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已申请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已申请 | |
材料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已通过 |
机械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已通过 |
机械电子工程 | 已进校考查 | |
车辆工程 | 已受理 | |
电子信息学院 | 软件工程 | 已进校考查 |
电子信息工程 | 已申请 | |
物联网工程 | 已申请 |
2.毕业论文 (设计)
参照“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进行检查。
3.其他材料
按照审核评估相关标准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配合教务处和督导专家组的检查,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2.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并通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
3.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督导等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并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整改。
六、提交材料
1.11月8日前,二级教学单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11月19日前,二级教学单位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清单》(附件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3)》、激励计划执行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各类检查记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miaoyf@sdju.edu.cn, 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科(行政楼321)。联系人:缪银凤,联系电话:38223189。
七、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处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部门,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通报。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