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12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

1.各学院、部门须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进行教材征订、申报工作;

2.适用原则。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教学实际需要选用教材。积极选用适合我校学生特点和水平、内容满足社会需要的教材;

3.选新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等(封面上方标志处的获奖信息请填写全面);

4.统一原则。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应选用相同教材;

5.稳定性原则。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

以上教材信息可以到教材库查询,也可以登陆以下网址查询: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网址:www.tbook.com.cnwww.tbook.edu.cn

二、征订办法

1.本次教材征订采用网上申请方式,首先须有课程负责人指定教材,然后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申请指定教材,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

任课教师可在系统教材基础库中选择已有教材,如教材基础库中无可选用教材可自行添加新教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公共基础课、通识必修、专业基础课(含选修)、专业课(含选修)必须选定教材;

3.教材选定后不得轻易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在教务系统中重新申请指定教材,二级学院审批,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4.任课教师请于614在教务系统提交指定教材申请,616之前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在教务系统审核任务指定教材,并打印教材汇总表交教务处,纸质稿需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新出版教材及改版教材2020730日前未能入库的不得选订;

6.若所开课程暂时没有合适的正式出版教材,需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自编教材。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50

教务处

202069

附件:任务指定教材申请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