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5-1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应用与共享,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沪电机院实验〔201917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类别应与《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中相应年度建设规划相符(附件4)。

2.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能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项目应符合“能实不虚”原则。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学术造诣高,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项目团队致力于实验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强化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在教学方式方法方面,遵循实验教学规律,采用创新多样的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6.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部、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由二级学院(部、中心)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排序,于2020年6月2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iangcq@sdju.edu.cn,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37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费支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获得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10万元/项的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期限为一年。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沙龙安排

为让有志于申报的教师了解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内涵、建设要求、申报的注意事项等细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一场面向全校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沙龙,具体安排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注:未说明事项请参考《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3

 

教务处

2020514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上海电机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附件4: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