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地担起育德树人的责任,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上海市教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的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过校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且获过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者不再申报。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坚持践行“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推荐名额及时间安排
1.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2.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推荐人选1名,填写《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于2019年7月8日前提交人力资源处23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38223002邮箱:yangql@sdju.edu.cn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向全校公示。
4.推荐人选准备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1.1-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xls
1.2-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