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上海电机学院各类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沪电机院办〔2014〕243号)进行了修订。自修订之日起,学校各类合同按照《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协同办公系统-公文管理-学校文件-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执行,原《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沪电机院办2014〔243〕号)废止。同时,各部门在办理合同审核手续时,请使用新版合同审核单。
特此告知,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请登录协同办公系统-公文管理-学校文件查看《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电机院办〔2014〕243号)
2.上海电机学院合同审核单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合同审核单.docx
联系电话:38223336;联系人:余老师、许老师。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