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施想想 发布时间:2018-03-28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清明节共调休3天(4月5日至7日),4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补4月6日(第6周周五)的课程。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二、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平安的假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