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申请新增办公用房的通知

发布者:施想想 发布时间:2018-03-12

各部门:

    为配合部门和科室的人员调整,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在先前办公室房间摸底统计的基础上,符合一定条件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增加办公室房间。

申请条件如下:

    1. 部门有新增人员,办公室合计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标准按照处级以下9平方米/人,副处12平方米/人,正处18平方米/计算);

    2. 资料室、会议室等非办公室性质用房,暂不接受申请;

    3. 各部门申请的办公室应当符合一人一地原则,原则上工作重心在临港校区的,闵行不再配备办公室,反之亦然;

    4. 申请部门请填写《办公用房申请表》(附件1),并于315日(周四)之前将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的纸质稿交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稿请发hur@sdju.edu.cn。联系电话:38223139 胡老师,李老师

  

  办公室申请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