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施想想 发布时间:2018-03-02

接市教委财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根据上级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没有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临时编号

具体包括使用教育收费中央专款、市教委历年拨入的专款、科研项目资金、自筹资金等,采购货物及服务2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50万元及以上。学校201839日前在采购平台生成临时编号确定采购方式,并向市教委书面申请。对其中需要特殊方式采购的,需要在后面的表格中再次填报。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编号明细表详见附件3,已有采购编号的项目本次无需申请。

请需要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临时编号的部门按采购需求的内容,在201837日前分别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仪器设备等)、后勤处(修缮、家具)、基建处(基建工程)、图书馆(图书资源)四个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2),各部门统一汇总于201838日前提交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进口设备审批申请

2018年所有需要购买进口设备的,应在201837日前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专家论证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特殊方式采购申请

1.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指采购品目挑选正确,但是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单位需要,在201837日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4)。电梯、服务器等没有本市设备支出标准的集市采购项目,如需要集中采购的,应另行单独报市财政,并附上技术指标,由财政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该项目评审时间较长。

2.单一来源项目申请。指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2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学校向市教委书面申请(附专家单一来源论证说明和单一来源公示文件,并对附件编号)。但是单位公开招标流标失败后转单一来源不需要在此时申请,可在正常情况流标后另行报告市财政(附件2-5)。

3.工程项目线下采购申请。工程项目需要在建交委平台上招投标以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要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这两种类型需要申请线下采购,相关部门应在201837日前向基建处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6)。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见市教委财务处下发的通知(附件1),请各部门认真对照通知具体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向职能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汇总于312日前统一向市教委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按要求申办不能进行政府采购。

特此通知,请各部门抓紧办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

2.政府采购申请表

3.2018政府采购预算查询表


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32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采购事项的通知.doc附件2:政府采购申请表.xls附件3:2018政府采购预算查询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