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遴选2018年电气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施想想 发布时间:2018-01-19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研〔2017282号)文件精神,将于20182月底开展我校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学校导师的学科领域:

工程硕士电气工程领域。

二、校内硕导应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能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方面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在人事部门规定的退休前三年。

4.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同行所熟悉和承认,同时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1) 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相关专著等其他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 近三年一般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项目、或近三年年均主持科研经费一般应在5万元及以上。

(3) 具有企业相关领域项目开发与研究、或指导学生企业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水平成果。

(4) 需有在研科研项目。

(5) 优先聘任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教师。

三、审核程序和办法

1、本人应根据本人研究方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于2月底前上交所属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分会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进行评议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交至行政楼研究生处,电子材料一套发送至yekx@sdju.edu.cn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

4.校内公示。

5.校长办公会审议。

6.培训后上岗。

四、聘期及其他

1、硕导的聘期一般为3年。

2、岗位审核工作每3年进行1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可继续担任硕导。

3、可以适当聘任其他高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来我校兼职担任研究生导师,具体条件和审批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负责解释,特殊情况提交校级会议讨论决定。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38223060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