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告

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骋 发布时间:2018-01-04

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市教委《“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精神,现启动2018年“资助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资助计划”申报学校范围为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其中市属高校的申报对象须是参加过2017年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二、请各有关高校根据“资助计划”培养资助范围和条件,按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申报。

三、学校人事处应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进行审核,择优向市教委报送。

四、对入选人员的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不超过5万,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4.5万,对参加新教师培训的优秀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倾斜。项目经费纳入高校当年度预算。

五、申报流程

118日前,申请人填写申报表送交所在部门;

2114日前,各部门需根据相关通知文件进行初步筛选,填妥申报表中的部门意见,汇总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3、学校对申报者进行筛选,确定报送市教委的人员名单;

4、候选教师等待人力资源处通知登录指定系统填写并在线打印推荐表等。

六、申报材料要求

1、部门填写《2017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名册》一份(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送至:hr@sdju.edu.cn

2、个人填写的《申报表(校内预审用)》纸质一份,电子版由部门收齐统一请发送至:hr@sdju.edu.cn

请仔细阅读《"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及相关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 38223002

附件1: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2018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名册.xls

附件3:2018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表(校内预审).doc

人力资源处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