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委《关于提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17〕43号)精神,深刻吸取北京“11.18”和上海“11.25”事故教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指导基层一线、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部署启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依据学校下发的《上海电机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际,认真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北京“11.18”和上海“11.25”事故,把火情形势传达到位,部署启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职、失职追责”,层层明晰职责,逐级压实责任,使全体教职员工知形势、明任务。
(二)开展“六加一”自查自纠。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六加一”工作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器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加强防火巡查,切实提高本部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能力。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排查。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组织对管辖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逐级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情况,消火栓箱前及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情况。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应急预案制订和日常演练情况。
(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自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督促整改到位。对学校挂牌督办的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措施。要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工作。做好人员准备,确保一旦需要能够迅速调集到位。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确保发生事故后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做好本部门消防教育宣传培训,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在本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制作消防常识宣传图版进行展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安全防范具体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时期。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强化对消防安全检查,形成合力,落实“六加一”措施。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学校职能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解决实际问题。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凡是发生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部门要把开展情况及时报学校保卫处, 2017年12月起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3月2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38223046 传真:38223048
保卫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