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欢度国庆、中秋佳节,喜迎党的十九大,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部署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部门领导负责制,共同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完善预案,立足防范,消灭隐患于萌芽之中。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应急措施,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队,认真组织本管辖区域安全的全面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所辖区域消防设施进行排查,尤其加强泵房、消防栓、灭火器等重点消防设施检查,隐患查出一起、整改一起;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尤其是实验实训场所、食堂厨房、地下空间、集中充电场所等重点区域,做到安全标识准确、生产规范上墙,隐患查出一起、整改一起。
3.楼宇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所辖区域重点楼宇进行排查,尤其加强高层建筑、学生公寓、图书馆、信息中心、教学楼、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楼宇安全检查,对漏水、漏电、老化、乱堆乱放等问题和隐患查出一起、整改一起。
4.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所辖区域内危化品重点筛查和管理,尤其加强汽柴油、气体压缩罐等危化品监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门场所放置,隐患查出一起、整改一起。
5.开展安全驾驶专项检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学院职工、学生安全教育,尤其加强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停车秩序教育、专业车辆持证驾驶教育等,存在隐患查出一起、整改一起。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尤其是后勤部门责任人)要加强对所辖区域食品安全检查,尤其是食堂、餐饮商铺、超市等有食品饮料的营业场所,杜绝售卖过期、劣质和一切可能引起食品卫生事故的事情,隐患查出一起、整改一起。
7.建立重点监控机制。针对排查出的重点物品、重点部位(场所)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清除隐患。
8.建立即时报告机制。安全无小事,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即时报告机制,即发现问题即时报告,保卫处处长吕小亮,电话18621218822;同时各部门、二级学院填报《安全自查报告》(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将所查结果于9月30日前书面报保卫处联系人尹菊香(文理楼121室),电话:38223046。
9.校级层面全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9月28、29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会对检查结果与部门提交的《安全自查报告》进行比对,发现自查不到位的再次登门要求整改。
三、大力宣传,携手师生,共同构建校园安全网络。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开展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师生员工(含临时工、外聘工)注意安全。
1.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师生员工离开学校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加强财产安全宣传:要求师生员工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忌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同时开展防诈骗安全教育。
3.加强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增强反恐、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离、返校和双节期间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乘非法营运车辆、注重生命价值。劝导学生不乘坐黑出租、黑摩的等违法违规交通工具。要加强对本部门公、私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
5.加强安全规章教育宣传: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国庆期间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6.加强巡逻、监控:加强校园巡控,做到提前预警,严格“三门”管理。宿舍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留校生宿舍管理,加派值班人员,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加强楼面巡查,提高楼内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大校内出租房、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为全校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要切实做好加班、值班工作,各校区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上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要齐全完整。各部门要配备能处置突发事件的人员值班,警卫人员要加强24小时巡逻检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部门应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节日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报告保卫处和学校总值班室,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
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发生被盗案件的部门,学校将按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款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部门的领导责任。放假离校前,各部门领导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或38223048
闵行校区64304989或64300980*3081
保卫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