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经2017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细则》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请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附件1,完成与本部门工作职责内容相关的“放管服”改革具体经验做法(不少于800字),并提交我校“放管服”改革事项配套制度文件。
2.请于9月24日前,将相关经验做法文字材料和制度文件发送至邮箱:shizm@sdju.edu.cn。
附件:1.《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
联 系 人:史志明
联系电话:15201919021
附件1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docx
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