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7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程序
1、各部门限申报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于7月28日将《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学院推荐函》电子版发送至wanghh@sdju.edu.cn。
2、人事处汇总,提交学校讨论。
3、确定的推荐人选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人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
三、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学院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2.《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勿擅改格式),评审表中须分别粘贴彩色照片,学院意见处盖章。
3.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楷体注明学校和姓名)。
4.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5.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6.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学院党委盖章),学校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38223002 18221886618
人事处
2017.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