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现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下一轮聘期的岗位聘任提供依据,经2017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同意,于4月开展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范围
1.考核时间:2014年4月-2017年3月
2.考核范围。受聘在学校相应岗位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含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中中层干部聘期考核按照组织部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根据教职工在上一聘期受聘岗位类型,结合受聘岗位说明书中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的要求,对聘期内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质和量的综合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职工教书育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和业绩贡献等。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分类填写聘期考核表,于5月5日之前将经过各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过的教职工考核表及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到人事处张老师(行政楼231室)(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至:zhangjia@sdju.edu.cn,)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38223002;张老师、电话:38223012
人事处
2017年4月25日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2014-2017年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