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本学期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周六)上班,执行4月3日(周一)的教学安排。
劳动节: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
端午节:5月28日(周日)至5月30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周六)上班,执行5月29日(周一)的教学安排。
请各单位安排好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并做好假期安全稳定等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