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骋 发布时间:2017-02-20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启动2017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人。

2.各二级学院须在2017310日前,将该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人事处(各学院限1人,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 (一式5份,表样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下载)及附件;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王洪航;电话:38223002


人事处


20172月20日

01-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doc

0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高等职业学校).doc

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docx